更新日期:2023/01/03

 

檢驗項目

膽固醇(Cholesterol

檢驗表單

一般生化檢驗單(CM-T2401

生物參考區間

130~200 mg/dL

危險值及通報值

NA

1.採檢容器(圖片
2.
檢體類別
3.
檢體量
4.
採檢須知(超連結)

 

淺綠頭管:標準採檢量血液 4.5 mL

黃頭管:標準採檢量血液 5 mL

小綠頭管:標準採檢量 血液 4 mL

微量綠頭管:標準採檢量 血液 0.6 mL

採檢注意事項

NA

檢體傳送要求

全血4小時內常溫送檢(建議2小時內傳送),若無法4小時內送達,離心分裝血清/血漿以冷藏傳送。

檢體拒收準則

NA

可送檢時間

門診檢驗組:星期一∼星期五 AM 07:00PM 22:00

                        星期六 AM 07:00PM 16:00
急診檢驗組:24小時收件

報告完成時間

普單急作:2小時;一般件:6小時。

加補驗原則/條件

檢體簽收後4小時內量夠可加補驗

檢驗組別及聯絡方式

急診檢驗組   電話:04-22052121 分機:15445~15447

檢驗方法

Enzymatic (End reaction)

檢驗效能

請參閱量測不確定度

檢驗結果的解讀

膽固醇(Cholesterol)係由四個環狀構造及鏈狀組成的醇類,游離膽固醇可與脂肪酸形成膽固醇酯。體內的膽固醇雖然部分來自食物,但以體內合成為主。人體毎日約合成1~1.5克膽固醇,其中68~74%在肝臟中合成,其他組織器官如皮膚、性腺、腎上腺、腸及主動脈等,每天均能合成約0.5克的膽固醇。其中在腎上腺及性器官合成的膽固醇會轉變成類固醇激素(steroid hormone)。血清膽固醇,有70%為膽固醇酯,其餘30%為游離膽固醇(free cholesterol),兩者合稱為總膽固醇(total cholesterol)

血中的所有膽固醇皆存在於不同脂蛋白,並由脂蛋白攜帶循環著。各種脂蛋白中的膽固醇含量分別為:乳糜微粒(5%)VLDL(13%)LDL(60%)HDL(22%)。血中的膽固醇含量係靠吸收、合成、排泄三種作用維持平衡著,若其中有一變化,將造成血中濃度上升或低下。實驗室測定總膽固醇及膽固醇相關之脂蛋白主要用來評估原發性或併發性脂蛋白異常症

健保代碼

09001C

幾付點數

70

自費收費

110

委外代檢事項

是否接收代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