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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尿液前勿預先開蓋。
1.
2、留取尿液檢體前勿大量飲水。
2.
3、尿液採檢方法:
(1)
(1)
單次集尿量:建議收集200~300
mL,否則至少45
mL,再取15
mL至酸洗PP管中。
(2)
(2) 收集24小時尿液:以集尿袋收集,不須添加保存劑。收集完畢後將集尿袋混和均勻取15
mL加入酸洗PP管中並標示24小時總尿量。
3.
4、避免於工作地點採檢。
4.
5、使用含Gadolinium
(Gd)-、Barium-等顯影劑應避免在96小時內收集尿液。
5.
6、高濃度的碘可能會干擾,如醫療顯影劑,建議1個月後再採檢。
6.
7、飲食、藥物和營養補充劑,可能會引起干擾。
7.
8、受血液汙染之尿液應避免送檢。 |